泰山玉作品定向征集活动通知
2014-6-7 13:50:44
来源: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
中国玉石雕刻大师及相关人员:
为弘扬玉文化、推广泰山玉,泰安市人民政府与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于2014年3月28日至30日共同组织召开了“泰山玉文化与创作研讨会”。根据 “泰山玉文化与创作研讨会纪要”,为更好地集中行业内外人士的智慧,更快地创制几件泰山玉雕传世之作。泰安市人民政府与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决定共同组织“泰山玉定向作品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1、促进泰山玉文化的创新,以创制具有时代特征的泰山玉雕作品来助推泰山玉文化产业发展。
2、丰富泰山的当代文化,用创制泰山玉传世之作来扩大泰山旅游产业发展。
3、促进泰山文化与玉文化的结合,进一步提升泰安城市文化的形象与内涵,加快推动泰山玉文化产业新经济增长点的形成。
二、作品要求
1、作品必须用泰山玉制作。作品设计的主题与构型应与泰山玉质的物质属性相适应。
2、作品应具有较强的创新性。作品主题及其表现形式都要力求有所创新,并能很好地契合玉雕文化、体现泰山文化、彰显时代特征。
3、选定作品将摆放于泰山之上、岱庙之中的适当位置。作品应充分考虑具体摆放点的环境适宜性、文化协调性及作品安全性等。
三、活动程序
1、泰山玉料现场遴选
(1)凡诚意参加“泰山玉定向作品征集活动”的中国玉石雕刻大师及相关人员均可赴泰山玉矿实地考察并遴选玉料。
(2)凡拟赴泰山玉矿实地考察并遴选玉料的人员,需认真填写“泰山玉”定向作品征集报名表,经审核后安排接待。
(3)泰安市矿产资源储备开发中心将负责实地考察人员的往返交通费用与当地的食宿接待。
(4)泰安市矿产资源储备开发中心负责备选10块以上玉料,并进行特征描述与编号,设计人对选定玉料初步拟定主题及设计制作预案,泰安市矿产资源储备开发中心负责登记在案。
赴泰山现场选料时间为2014年5月20日~2014年7月20日;
2、作品图文设计方案的征集
方案设计人员根据现场选定的玉料,提交包括设计图纸、说明以及玉材要求等详细方案。投稿时间为2014年5月20日~2014年8月1日。
3、作品图文设计方案的遴选
2014年8月中旬,邀请国学研究、玉石雕刻及相关艺术方面的学者、大师、专家等组成的评审组进行评审。遴选入选作品,并对作品设计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和完善。
4、入选作品方案实物的制作
作品图文设计方案入选者,具有优先实物制作权。实物制作的承担人(单位)采取招标形式确定,并与泰安市矿产资源储备开发中心签订项目协议。
入选作品实物制作因大小与工艺要求不同,制作的时间长短可能不同,但原则上制作周期限定在2年以内。
5、作品的宣传与推广
2014年年底前,力争完成一两件作品,并在适当时机召开推介会。泰山玉入选方案的作品,本着循序推进的原则,完成一件,推出一件,宣传一件。
四、奖励办法
“泰山玉定向作品征集活动”设立作品方案入围奖、入选奖和制作奖。
1、入围奖:不超过5件,每件奖励2万元。要求设计理念和工艺特点具有鲜明的创新性。
2、入选奖:不超过3件,每件奖励6万元。要求设计理念和工艺特点具有鲜明的创新性,并适宜在岱庙或泰山摆放。
3、制作奖:作品若在“天工奖”评比中获得金奖或银奖,分别奖励制作者6万元或3万元。
五、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泰安市人民政府 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
承办单位:泰安市矿产资源储备开发中心
六、作品归属
1、设计人、制作人拥有入围、入选作品署名权。
2、主办单位对入围、入选作品方案拥有修改权和无偿使用权。
3、承办单位对入围、入选作品系列开发拥有优先使用权。
4、对于拥有国家专利产品的设计方案及作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执行。
5、本方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七、联络方式
1、泰安市矿产资源储备开发中心
TEL(FAX):0538-8290021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升平街70号
E-mail: taianjdl@163.com
2、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
TEL:010-58276069、58276061
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C座2211
E-mail:xuli@jewellery.org.cn
附件:
泰山玉定向作品征集报名表 /kindeditor/attached/file/20140607/20140607134855_9218.doc
泰山玉定向作品征集投稿表 /kindeditor/attached/file/20140607/20140607135023_6718.doc
泰安市泰山玉开发管理领导小组 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
办公室 秘书处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